山東東平宏達礦業有限公司井下廢石運輸3號皮帶機采購(調整貨期)變更公告 |
本公司于2023年12月07日發布的山東東平宏達礦業有限公司井下廢石運輸3號皮帶機采購(調整貨期)(以下簡稱"原公告"),現做出如下變更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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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:2023年12月12日 18:00 變更后的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:2023年12月14日 18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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響應文件開啟時間:2023年12月12日 18:00 變更后的響應文件開啟時間:2023年12月14日 18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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澄清與修改的內容:澄清函
尊敬的供應商:
現就DTII(A)型帶式輸送機應具有礦安(KA)認證事宜,進行澄清如下:
1、輸送帶應具有MA或KA資質,品牌:青島橡六或浙江雙箭、浙江三圍,采用阻燃型輸送帶,提供委托單位為山東東平宏達礦業有限公司的阻燃報告。
2、配套電機應具有MA或KA資質,品牌:皖南、華力或江蘇大中。
3、配套電控系統(電器保護裝置,含控制線和電纜)應具有MA或KA資質。
4、本項目其他部件不需MA或KA資質,按皮帶機圖紙及技術文件要求進行配置。
不明之處請咨詢:技術部分 王寧寧(科長)13953842000
商務部分 孫振華(科長)13864476408
特此澄清。
山東東平宏達礦業有限公司
集采中心
2023年12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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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上述變更外,原公告其余條款仍有效。 |